作者 尼古拉
发表日期 28/07/2008 更新日期 28/07/2008 19:15 TU
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路易斯·莫雷诺-奥坎波(luis MORENO-OCAMPO)7月14日指控苏丹总统巴希尔在达尔富尔地区犯有“种族屠杀”、“战争罪行”和“反人类罪行”,并对巴希尔提出逮捕申请一事,在国际社会再次触发有关主权与人权的争论。
苏丹内阁在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正式对巴希尔总统提起指控前一天,曾召开紧急会议,重申喀土穆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对苏丹公民拥有管辖权,喀土穆将不会执行国际刑事法院的任何决定。应苏丹方面要求,总部位于埃及首都开罗的阿拉伯国家联盟一周前召开成员国外长紧急会议。在讨论期间,有予会国家外长指出,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做法,会造成一种具有严重后果的先例。会后,阿拉伯国家联盟表示,达尔富尔地区可能存在的罪行,属于苏丹司法的范围。那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路易斯·莫雷诺-奥坎波的做法是否越权了呢?带着这一问题,我们今天的《法律生活》,为大家介绍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权力范围以及组织结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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