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台北特约记者 陈民峰
发表日期 08/02/2009 更新日期 08/02/2009 12:06 TU
●马英九总统的大姊马以南服务的中国化学製药公司,前两天被台湾的法务部认定,在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违反利益迴避的规定,被处分罚款一亿四千多万元。大家都很好奇,马英九以爱惜羽毛著称,为什麽他的家族会违反利益迴避规定呢?
这个案子是这样,马英九的大姐马以南是中国化学製药公司的副总经理,也是中化旗下的裕民公司的董事。在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台北市立医院向这两家公司採购药品总共一亿四千多万元,成为民进党攻击的箭靶,并向法务部提出检举,前两天法务部认定这两家公司确实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规定,决定罚款一亿四千多万新台币。
但这两家製药公司并不是因为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才透过马以南争取到市立医院的药品採购业务,相反地,台北市立医院早在马英九的前三任市长黄大洲开始,就向这两家公司採购部分药品,中间经过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八年,也都有向他们採购;更重要的是,这两家公司在马英九担任市长期间向市立医院採购药品的总金额和陈水扁任内差不多,所以也谈不上弊端。只是因为台湾的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就法论法,法务部只能裁定对这两家公司处以罚款!
●听说「利益迴避」是台湾「阳光法案」裡面很重要的条文之一,有关马英九大姐的这个案件,台湾的法律究竟是怎麽规定的?
这的确是台湾一系列「阳光法案」裡面很重要的一个条文,规定公务员或他的关系人,不能和公务员服务的机关,或受到他监督的机关,进行任何交易;按照法务部的解释,「兄弟姊妹」都算是关系人;过去台湾的最高行政法院也有判决,认定所谓「受到公务员监督的机关」,包括「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不管上级机关有没有实质监督能力都算在内。也因为这样,虽然马英九并不是市立医院的院长,也不是卫生局的局长,但只要他当市长,他的妻子、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服务的公司,都不能做市政府的生意。即使以前就在做市政府的生意也要停止,除非马以南不担任这两家公司的「经理人」或董事。
●台湾的法务部做成这项裁定,某个角度来看,可以说是衝著马总统的家人而来,台湾的总统府有没有什麽回应?
总统府的发言人王郁琦说,马英九总统支持这个法律的精神,也尊重法务部的决定。其实,这件事发生在超爱惜羽毛的马英九身上,他个人的尴尬可想而知,台湾的法务部把矛头对准顶头上司也很尴尬。不过马英九曾经公开向台湾的调查局人员说过,任何调查员如果发现他或他的家人有犯罪嫌疑,不要把资料交给他,请直接交给检察官。可能因为马英九曾经公开表达「一切依法办理」的态度,所以台湾的法务部也就「六亲不认」,甚至对曾经担任过法务部长的马英九也一视同仁,这是个好现象。
●据说,这次被台湾的法务部认定违反公职人员利益迴避规定的还有另一个案件,涉及台湾的国防部,罚款的金额更是创纪录,也因为这个案件让台湾的法务部考虑修法,这又是怎麽回事?
这是指陈水扁任内的国防部副部长蔡明宪,他的弟弟蔡明训担任半官方的亚洲航空公司董事长,这家公司本来的业务就是维修飞机,和国防部关系密切,承揽了国防部几十件工程标案,也因此被法务部认定违反利益迴避的规定,罚款新台币四十多亿元。台湾的法务部虽然依法重罚,但也认为台湾目前的法律规定太过严格,因为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都不可以,可能限制了高级公务人员兄弟姐妹的工作机会,损害到工作权。所以法务部已经成立修法小组,展开修法,目前初步的构想是从交易模式著手,或是把兄弟姊妹排除在外,但是民进党已经开始反对,认为是在为马英九解套,未来修法的草案送到立法院,免不了又要引发一场政治口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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