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艾娃
发表日期 19/12/2008 更新日期 22/12/2008 14:10 TU
2008年11月26日上午,备受舆论关注的上海袭警案的作案者杨佳,被官方以静脉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对杨佳的死刑执行,给在中国社会持续关注近五个月的杨佳袭警案画上了句号,但是这一袭警案引发的社会问题和舆论争议,仍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2008年7月1日,北京人杨佳持械进入上海市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用刀连续袭击在大楼内工作的警察,导致六名警察死亡,五人受伤,杨佳当场被捕。杨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后,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院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对杨佳提起公诉。8月26日,“杨佳袭警案”在上海首次开庭审理。9月1日,法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此判决,杨佳不服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9月12日立案受理。10月13日,“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20日,法庭驳回杨佳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经过确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因此才有了11月26日对杨佳的死刑执行。据知情人士透露,执行死刑前,杨佳神态正常,吃完早饭后,大约9点被警车带走执行死刑。
杨佳袭警案发生后,引发社会关注,公众对该案的争议不断。
其中的焦点之一是关注杨佳行凶的真正动机。官方的说法是:杨佳2007年秋在上海旅游时,临时租借的自行车是一辆无牌照的自行车,在经过闸北区的一个路口时,受到当地巡逻民警的检查。由于杨佳不配合,为查明自行车来源,他被民警带到派出所。事后,因为杨佳不满民警的检查,曾多次向公安局投诉,要求赔偿,上海公安分局也曾派人前往北京和杨佳进行调解,但是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因此认为:杨佳是报复行凶。这一解释并没有说服公众,反而令更多的人对杨佳的动机持怀疑态度。
杨佳袭警案被中国网民称作是“政治和法律对决的战场”、“公权救济对决公权致害的战场”、“关系民众福利走向的分水岭”,这表明公众在司法公正、程序正义方面有着强烈诉求,希望对该案的审理公开透明。但是事实多少和民意是相违的。有分析指出司法部门希望办案过程和结果都处于绝对可以控制的状态下,而让司法程序出现了一些令人质疑的地方。杨佳辩护律师人选的一波三折,就是明显的例子。杨佳父亲为儿子聘请的两位北京辩护律师既未能和杨佳会面,也没能调取有关该案的案卷,据上海检察院提供的解释是杨佳只接受自己母亲聘请的律师,不接受其他的辩护律师。而杨佳的母亲却不见踪影,这时上海的谢有明律师却拿出的和杨母签订的协议,成为杨佳一审的辩护律师。由于谢律师是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杨佳袭警案中受害人所在单位也是该区政府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业内人士认为谢律师为杨佳辩护,有涉嫌违背律师职业伦理之嫌。二审时,不同的是辩护律师已经由一审时的谢有明,换成了上海有名的律师翟建。对此,杨佳父亲发表声明称,不同意委托上海高院强行指定律师担任杨佳辩护人,并表示希望聘请北京的律师。在与杨佳接触之后,翟建认为:杨佳的精神有问题。并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对杨佳进行精神病鉴定。但是这一要求最终被驳回。另外杨佳母亲的失踪也令人疑惑,和杨佳母亲会过面的北京律师在博客中透露说:杨佳母亲是在7月3日深夜,被住处当地的派出所送往北京安康医院的,而且一开始没有用她的真名,经过交涉,一个多月后才恢复其原名
在袭警案中, 本应受到谴责的犯罪者,出人意外的竟获得了公众的赞誉和声援,在网上有网民称杨佳是英雄,有分析认为:这是因为公众是把他作为了弱势群体的英雄,当受到不公平待遇而申冤无门时,杨佳用违法的方式为自己讨到了一个说法。由此显示出,公众对社会公义的追求压倒了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它表明了中国社会目前存在的某种危险性。有分析认为杨佳案本身是个不可多得的社会价值标本,在付出了惨重代价后会发现它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不对它所引发出的社会敏感问题进行反思,那么他可能变成一个特例。杨佳案向人们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人们可以重新审视中国的司法制度、社会保障和国民心理。
无论如何,虽然杨佳已经被处决,但是这一袭警案引发的社会问题和舆论争议,仍会长久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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