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 21/01/2010 更新日期 21/01/2010 16:31 TU
本台香港特约记者麦燕庭报道指出,因参与起草《零八宪章》而判刑十一年的中国维权作家刘晓波,其上诉已移交二审法院,法庭表明不公开审理,要求辩方在本月二十七日(下星期三)之前提交书面辩护辞,律师今天会与刘晓波会晤,商讨上诉事士,刘晓波可能会一如一审时提交自辩书,而在网上,周三起开始流传刘晓波上月一审时的自辩书,刘在文中不单为自己作无罪辩护,还批评当局是在缔造文字狱,指斥用以起诉他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违宪之嫌,要求全国人大对相关法例进行合宪性审查。
在三千五百多字的自辩书中,刘晓波分六点反驳起诉书的内容和阐释他的观点。他首先指出,《起诉书》所列的六篇文章和《零八宪章》是他的文章,但那并不构成《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控罪指他徵集首批联署的三百零三人亦不对,因为经他徵集的,只有七十人左右。
他解释,他的所有言论均符合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所保障的言论自由,起诉书的指控侵犯了他作为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违反了中国的根本大法,是典型的因言治罪,是古老的文字狱在当代中国的延续,理应受到道义的谴责和违宪追究。而《刑法》的相关条款也有违宪之嫌,应该提请全国人大对其进行合宪性审查。
刘晓波又反驳《起诉书》指他「以造谣丶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欲加之罪,因为他的言论只是批评性的评论,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所以其言论与造谣丶诽谤风马牛不相及。
至於指控他在《零八宪章》内诬蔑执政党,「试图煽动颠覆现政权」,刘晓波认为有断章取义之嫌,强调要求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不过是要求执政党进行还政于民的改革,最终建立联邦共和国,让中国成为「民有丶民治丶民享」的自由国家。总括而言,反对独裁专政,不等於“煽动颠覆现政权”。
他总结中国的批评文化指出,「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应该成为当代国人对待批评意见的座右铭,更应该成为当权者对待不同政见的警示。
国际层面上,他指出,当局侵犯他的言论自由,违反了中国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内要保障的言论自由这普世人权,令人遗憾,再次证明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有承诺而无兑现」。他认为,他的因言治罪,与中国作为常任理事国和人权理事会成员的身份相悖,有损中国的政治形象和国家利益,无法在政治上取信于文明世界。
他慨叹,从四·五到六·四,从民主墙到零八宪章,因言治罪的案例时有发生,不过,监狱的高墙关不住自由的表达,一个政权不可能靠压抑不同政见来建立合法性,也不可能靠文字狱来达成长治久安,而「动用枪杆子解决笔杆子的问题,只能造成人权灾难」,呼吁当局从制度上根绝文字狱,让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落实到每一位国民身上。
另据刘晓波的律师尚宝军先生向本台确认,正如各方所预测的,北京法庭已经宣布将不开庭审理刘晓波二审案件。尚宝军表示,刘晓波必须在下周四之前提交书面辩护词,他明天将赴北京看守所会晤刘晓波。他表示,按照一般规定,二审判决应该在一审判决之后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之后宣布,也就是说,最迟在二月中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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