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 25/06/2009 更新日期 25/06/2009 11:41 TU
本台驻香港特约记者麦燕庭报道:中国政府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零八宪章》起草人之一的北京著名作家刘晓波后,各界要求释放的声音不绝,在香港,多个团体在六月二十五日中午游行到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事处(简称中联办)门外请愿。团体代表和自发到场声援的市民,拉着上书「强烈要求释放刘晓波」的横额和刘晓波的肖像,游行到中联办,他们沿途高叫「立即释放刘晓波,反对以言入罪」的口号,并在门前宣读由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及独立中文笔会等六个团体联署的声明,强烈抗议中国当局无理逮捕刘晓波,要求立即撤销控罪及释放刘晓波,停止打压《零八宪章》联署人士。
声明指出,中国刚于四月首次发表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列出保障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目标,是次起诉刘晓波是严重违背承诺。团体忧虑,刘晓波的代表律师莫少平处理这个案时屡遇困阻,刘晓波能否得到公平审讯和足够法律支持顿成疑问。
另外,前八九学运领袖王丹、柴玲及吾尔开希共同发表声明,要求中国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
香港记者协会亦发表声明,对北京逮捕刘晓波表示愤怒,认为此举是以言入罪的另一明证,要求北京当局在未能提供合乎国际标准的证据时,释放刘晓波。
香港记协解释,刘晓波的公开言行属于中国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范畴,亦属于中国已签署多年但仍未生效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所保障的基本人权,若因其所坚持的主张不被当局接纳而遭逮捕,是明显的以言入罪,严重剥削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甚至做成寒蝉效应。记协促请当局以公平、公开和公正的程序审理刘晓波的个案,若未能提供合乎国际认可标准的证据,便应实时释放刘晓波。
刘晓波曾为独立中文笔会会长,现为该会理事,该会在惊悉事件后迅速发表声明,对当局无视国内外舆论而变本加厉推行以言论罪的行径极为愤慨,提出强烈抗议,并强烈要求北京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晓波。
香港多个团体要求释放刘晓波,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王友金预期认为,以中国的经济实力,它不会理会国际反对压力,而是希望藉此儆戒刘晓波和其它常常批评中国政府施政的异见人士,相信判刑的机会极大。但他说,刘晓波的个案不涉及暴力,言论如何激烈,也难以量重刑,估计刑期会在三至五年之间。
王友金指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同于涉露国家机密罪,理应提出具体证据,但由于刘晓波的所谓罪证可能只是一些批评文章,加以公开只会重提中国政府的诸多不是,令中国政府感到羞耻,所以不会详细说明。而虽然草拟《零八宪章》是刘晓波被捕的近因,但《零八宪章》内容十分平和,难以单独入罪,估计中国政府须要把刘晓波以往的批评文章计算在内,才能与当局罗织的罪名相配。
王友金慨叹,中国政府近年强调要走法治的道路,但一个法治国家是不会审判市民的意识形态和言论的,中国逮捕刘晓波,说明它仍然是一个以思想和政治入罪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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