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 20/12/2008 更新日期 20/12/2008 22:42 TU
—网友:功课
2008将近年末,303名中国公民联名发表了《零八宪章》,这份短短四千字的宣言将注定载入中国现代史册,因为在这个平淡无奇的名称之下,中国的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和公民良心由此得以升华。后极权体制下的公民运动终于产生了一个广泛而统一的声音。
具有历史感的人很快便能发现,《零八宪章》接续了三十多年前捷克《七七宪章》的薪火,这也正是《零八宪章》起草人所追求的。在《七七宪章》中,帕托什卡、哈维尔和海耶克共同代表捷克两百四十三名知识分子提出了保障公民权利的呼吁。星火燎原,在东欧民主化的大潮中,《七七宪章》并没有撒豆成兵推翻胡萨克的统治,但无疑成为那个时代知识分子良心和勇气的见证。
历史没有巧合,但总有惊人的相似。时隔三十年之后,中国的知识人发觉自己站在同样的历史拐点上,要面对同样的政权、争取同样的权利。这是历史的使命和机遇,也是历史的无奈和悲哀。三十年前的捷克和三十年后的中国,都签署了1966年联合国两个人权公约,但政府都一味延宕,无意认真履行,社会主义宪法中充斥华丽而空洞的字句,公民权利却在坚硬的现实中头破血流。这种承诺和现实的反差、这种“基本人权只存在于纸面上”的荒谬状况激发了两国知识分子的愤怒。同样一致的是,慧眼独具的哈维尔在满街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中看到后极权体制的虚妄,点出这一体制的死穴,而它在三十年后的中国仍然死而不僵,试图依靠僵硬的列宁式政党、单纯的经济增长和虚假的爱国主义维持自身的合法性。
《零八宪章》固然是有意义的,但它将以何种意义进入历史,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因为这不仅是宪章字句的产物,更是我们此时此刻行动的产物。如果说《零八宪章》仍然存在什么让我们忧心之处的话,那就是与《七七宪章》相比,它的历史感有余、现实感却严重不足。这种落差可能导致行动上的偏失和挫伤。面对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体制,我们自身必须时刻保持审慎反思的态度,防止自己一味地激进、落入和自己敌人同样的窠臼之中。
宪章的冗长序言似乎受到了现行宪法的影响,它试图面面俱到地回顾近百年的宪政历史。但对于二零零八年中国经历的种种天灾人祸、尤其是涉及公民权利的重大个案和群体事件关照不够,没能凸显出这一年份的特殊意义,无法像《七七宪章》中“最近一批青年音乐家的审讯案”一样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经验唤起更多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群体之外——的共鸣。从这一点上说,失去了当下,就失去了未来。所谓《零八宪章》和“零七宪章”、“零六宪章”究竟有何不同?
十九项“基本主张”部分,显得过于雄心勃勃,囊括了政治、社会、经济、环境各个方面,熔政治、社会经济、人类环境三代人权内容于一炉,却疏于论证,若干主张大而化之,仅以一句话带过(例如“立法民主”、“城乡平等”、“社会保障”),其结果是模糊了公民政治权利的核心诉求,削弱了宪章的深刻性和感召力。其实,按照中国人的惯例,把上述诉求予以精炼归结成八条或十条,可能更利于传播和说服民众。笔者并不相信谶纬之言,但多达十九项的主张似乎也只有和不祥的清末“十九信条”相比照。
从法律角度来看,个别条款的措辞也值得商榷。例如“立法民主”中要求“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这便意味着从区县人大代表到全国人大代表都要直选。但事实上,选举制度远非越直接越好,在相当长期的特定情况下,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仍然是稳妥的现实选择。但最重要的一条、也是坊间传言刘晓波先生身陷囹圄的直接原因,是最后关于联邦共和的建议。众所周知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倘若官方以此罗织“分裂国家”的罪名,那实在是联邦制所不能承受之重,因为毕竟是一个国家、一个主权、一个中央政府、一个外交体系,何来分裂?但是,联邦制固然更加有利于自由,但实现自由却并不是非联邦制不可。典型例子是法国,同样有布列塔尼、科西嘉和海外领地,只要国家大体在宪政民主架构下运行,单一制并非自由的天敌。从实质层面上说,在当下的中国改革中,固然必须维护港澳和民族自治区的真正自治,整体结构上是否必采联邦制却是一个值得怀疑的命题。从宪章的形式上来说,即使起草人真的认为非联邦制不可,似乎也不必过于急切地把“中华联邦共和国”这七个字放到一起作为具体的类似国号的政治象征。这样不仅分散了注意焦点、把一项原本边缘化的议题置于中心地位,便于官方上下其手罗织罪名,而且模糊了真正的核心诉求——通过法律手段推进日常生活中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
最后,就宪章遣词造句的总体风格而言,仍然留存鲜明的八十年代理想主义色彩,道德情怀高涨,有操作性意味的内容却不多。最可惜的是,宪章结语以口号匆匆收尾,仅仅号召“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无法为下一步的公民运动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有沦为知识分子自娱自乐、变成“茶杯里的风暴”的隐忧,它基本没有提到体制内、尤其是党内开明力量的角色,也没有提到风起云涌的维权运动,相反,《七七宪章》中的相关内容更加凸显了声明者的智慧、勇气与现实感,因此强烈建议把下列文字作为《零八宪章》未尽之意的补充:
“七七宪章并非一个有形的组织;它没有章程、没有常设的机关,也没有注册的会员。每一个同意它的理想、参与它的工作和支持它的人,都是七七宪章的会员。
七七宪章并不打算变成政治反对的基础。它的愿望是为人类共同的利益服务,正如东西方很多类似的民权组织一样,它并不打算提出它自己的政治或社会改良或社会变革的纲领,但它企图在活动范围内与政党和政府当局进行建设性的对话——特别是促请当局注意对某些显然违反民权和人权事件、准备用文字公布这些事件真相、提出解决方法、提出扩大这些权利及保障这些权利的更多的一般性建议、在可能犯错的冲突场合中担任调解人角色。”
作为全能政治的反对者,我们也须时时告诫自己不能犯下同样的错误。历史的发展是诸多社会力量的合力结果,任何一方都不可能独享远见卓识绝对正确的荣光。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零八宪章》主要是由自由派知识分子发起并推进的一场社会运动,亦即来自于中国社会的右翼自由力量、并与社会中广泛的维权运动相呼应的产物,其间不免视觉盲区和知识缺憾。我们不避讳自己的立场,但必须汲取八十年代道德高调操切失误导致挫败的教训。我们尊重处于同样地位但立场相反的意见,并把碰撞与争论作为进步的必要条件,而不轻易指责别人为“走狗”、“帮凶”。尊重多元就是尊重自己。
爱之深而责之切,无论如何,从《零八宪章》在互联网上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它就值得被人们铭记。宪章既成,事在人为,它能否像《七七宪章》一样、成为中国知识分子在历史变革时代的良知、勇气和智慧的见证,在于我们如何在现实社会中去推动它逐步落实。尽管它也许不完美,但从处于这一的历史时刻,值得我们用1789年法国革命中“网球场誓言”同样的句式来相互勉励:在宪政实现之前,我们绝不彼此分离。
附:在宪章签名的操作过程中,我们也不无忧虑地发现,不知是整理者工作草率还是标准过宽,尽管强调要用真名或常用笔名签名,并注明所在地和职业,如:张XX(北京,作家),但至少在第四批签名中出现了没有注明所在地的“大陆非主流筝家”和“古筝神童”这样极不严肃的签名,且两人姓氏相同,顺序相连,容易引起联想,而且不知所谓“神童”的年龄是否足以充分理解签署宪章的意义,由此引出另一种担心,即如何防止类似“小学生高呼‘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意识形态绑架行为。一份立意高尚的政治宣言有被娱乐化和庸俗化的危险,也增加了被人鄙夷的危险。我们相信,在尚未签署宪章的人群中,有一部分是因为虽然认同其基本价值,但文本自身在技术上无法过关,导致观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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