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东尼
发表日期 18/12/2008 更新日期 22/12/2008 13:12 TU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在十一月十二日清晨,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止接见,并在上午八点多被关进台北看守所。陈水扁成为台湾有史以来第一位被收押的卸任元首。陈水扁牵涉的贪瀆案件十分惊人,除了最早爆发的国务机要费案外,后来瑞士检察署又送来海外洗钱案的资料,特侦组向各国调阅陈水扁海外帐户资料后,又发现许多弊案,这次收押陈水扁主要是为了追查安亚专案、拉美专案等机密外交弊案,这些弊案可能涉及外国政要,未来窟窿会愈来愈大。”
本台在台北的特约记者陈民峰说,台北地方法院说明合议庭裁定羁押陈水扁的理由有三点:一、涉及侵占公有财物、收受贿赂、和洗钱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二、这些罪名都属於最少五年以上的重罪;三、有变造证据,勾串共犯之虞。
在陈水扁被拘押一个月之后,台湾特侦组于12月12日以贪污、洗钱等罪嫌起诉陈水扁,全案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13日凌晨当庭释放陈水扁,并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检察总长陈聪明12月14日指出,检方尊重法院裁定,但为了未结案件能持续侦办,原则上将提出抗告,检察官将在15日开会讨论后作出具体决定。陈聪明表示,一般而言,案件移审后,法院裁定在押被告交保是正常的事。不过,由于本案仍持续侦办,检察官考量陈水扁解除羁押后,证人比较不敢讲话,所以不排除向高院提出抗告。
台湾中央社引用最高检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说,合议庭审理时,并未将莅庭3位检察官的意见纳入考量,检察官期一将开会讨论,决定是否提出抗告。
特侦组12月15日在北院的陈水扁移审庭上主张继续羁押。不过,合议庭以检察官没有在卷证及法庭上具体陈述相关内容,认定不构成羁押理由。专案小组表示,特侦组并非依赖拘押被告才能办案,但部分与扁家有不明资金往来的企业界人士,的确是在陈水扁遭到拘押后,才主动与特侦组联系并说明案情,检方担心尚未到案的企业人士,会因为陈水扁被法院释放而举足不前。专案人员指出,在陈水扁遭羁押期间,特侦组即连续而密集传讯多名企业界高层,先取得证词,就是为防案子起诉移审后陈水扁获释,可能影响证人,如今看来,特侦组这项作法已将影响降到最低。检察官在过去一个月来,已讯问过多名证人,并调阅前总统陈水扁任内总统府经济顾问小组等单位资料,陈水扁获释虽对企业汇款案有所影响,但层面有限。专案小组说,为了让案件顺利进行,避免证人或其他被告受到无谓的影响,他们均认为应提出抗告,且获得检察总长陈聪明的认同。由于案件起诉后属台北地院,特侦组检察官虽然将参与莅庭工作,但本案论告主体仍为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
检方12月15日决定提出抗告。对此陈水扁办公室幕僚表示,有关抗告一事,将交由律师处理,未来会透过法庭攻防来进行后续的法律问题。
欧亚论坛
16/11/2009 01:34 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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