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流芳
发表日期 23/11/2009 更新日期 23/11/2009 11:45 TU
中国成都一家法庭周一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的罪名,判处四川维权人士黄琦三年监禁。路透社引述黄琦之妻曾丽透露的消息对此进行了报道。曾丽认为:这一判决是对黄琦在去年四川地震后的所为采取的一种报复手段。她说:法庭并没有具体说明黄琦究竟持有何种“国家机密”。今天的判决是对同类罪名嫌犯的最严厉的惩处。曾丽表示:将提出上诉。
四川汶川地震至少夺走八万条生灵,根据政府当局透露的数字,5335名学童在这次大地震中丧生或失踪。被震毁的校舍质量受到广泛质疑。作为一名长期以来积极捍卫人权的斗士,黄琦在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后,曾积极帮助一些受难学童家长呼吁对校舍建设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展开调查,并要求政府对受难学童的死亡进行赔偿。黄琦在其主办的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网站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随即于2008年六月十日受到拘押并于七月一日被正式逮捕,罪名是 “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
黄琦网于1998年成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随后于1999年设立“天网”网站。是中国互联网早期因网络言论入狱的人士。由于“天网”网站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政府当局的关注。2000年2月,原四川省国安人员到“天网寻人事务所”与黄琦发生肢体冲突,引发极大反响。随后“天网网站”被查封。同年4月15日,在一家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帮助下,“天网网站”重新开张。随着“天网”在时政与公共评论中的声音越来越尖锐,2000年6月3日,也就是“六四”事件十一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黄琦被警方逮捕。在被捕将近三年之后,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在2003年5月9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5年。黄琦被捕后,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美国政府及数百家国际组织抗议中国大陆对黄琦的迫害。中国国内民间对司法裁定有巨大的争议和质疑,认为事实和证据都不能成立,并认为这是当局一直拖到近三年后才判刑的原因。2004年6月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互联网自由奖”。2005年6月4日,黄琦出狱后,开办“六四天网”网站,继续关注中国的维权活动,发布各种维权信息,为弱势群体提供各种帮助。2006年12月31日,“六四天网”改名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据非政府机构维权网透露,今年8月5日,成都武侯区法院已经完成了对黄琦案的审理,但直到今天才公布判决结果。消息称,黄琦在狱中遭受多种病症,但是当局拒绝给他足够的医治。
黄琦自去年再次遭到拘捕后,一直受到舆论的广泛关注。美国《纽约时报》今年二月八日发表社论,呼吁北京立即释放维权人士黄琦。社论指出,黄琦因支持汶川地震受难学童家长的人道要求而被捕,却被指控为“非法持有国家机密”;当局的这一指控站不住脚。《纽约时报》同时指出,中国有关“国家机密”的定义太宽泛,中国的法院也不具独立性。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也在黄琦案开庭前发表声明说,这次闭门审判,是中国当局利用刑法,压制和平与合法人权活动的组成部分。
美国众院在一名华裔民主党议员发起的签名运动的推动下,于本月七日通过议案,要求北京释放黄琦以及另外一名四川维权人士谭作人。
今天上午,在法庭宣判前,许多黄琦的支持者聚集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门前要求旁听,却未能获准。根据人权网透露的消息,黄琦的朋友蒲飞进入法庭旁听的要求也遭到拒绝,理由是因为没有旁听证。
法新社报道说:黄琦被判决的消息传出之后,无法与法庭方面取得联系。黄琦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则对此一判决提出质疑。莫少平表示:黄琦是无辜的。
中国维权人士黄琦被判处三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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