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发表日期 12/09/2008 更新日期 12/09/2008 12:09 TU
9月9日早上,刘晓原律师与杨佳父亲杨福生及其好友一行八人来到上海。他们首先来到杨佳作案的闸北市公安分局,找到分局领导,要求他们转达自己对无辜受害警察家属的愧疚之情和谢罪之意。闸北分局信访室接待了他们的来访。
离开闸北公安分局后,一行人来到杨佳案一审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见到了该案的主审法官王智刚先生。 此前,杨佳的父亲杨福生作为杨佳的家属,一直没能得到杨佳的一审判决书。当天十一时,杨福生与律师一行人见到了王智刚法官与书记员。 杨福生先说明了此行目的,提出了两点要求,领取一份判决书和会见杨佳,以便征求杨佳是否同意上诉的意见。 法官对杨福生说,有法官去提讯了杨佳,杨佳已明确表态,不希望父亲参与此事。但他提及,杨佳在宣判时,已口头提出了要上诉。
此前的中国国内媒体报道,杨佳当庭并没有表示上诉。但根据法院的笔录记载,杨佳已提起了口头上诉,但没有写好书面上诉状,并明确表示不要父亲参与此事。法官针对杨福生的两个要求,表示可以给一份一审判决书,对杨福生能否会见杨佳一事他没有回答。
刘晓原律师对法官表示,按照《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家属会见杨佳不用人犯同意。但法院方便反驳称,既能杨佳不想父亲参与此事,也就没有必要会见了。此后的两天,与杨佳父亲来到上海市闸北区看守所,要求会见杨佳,但所方始终以需要请示上级为由拒绝他们的要求。 刘晓原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可以口头提起上诉,也可以书面提起上诉.,虽然现在笔录虽然有杨佳的签名,但是不是他的真实意图不确定。
至于杨佳为何不想要父亲参与,杨父表示,至今也不知何原因?杨佳父亲认为,虽然他与杨佳母亲离婚后,杨佳随母亲生活,但是父子之间并没有冤仇.这个其中原因,只能见到杨佳后才能知晓. 而在检察院阶段,杨佳母亲请的律师也有同样不见的遭遇。律师现在很为难。 目前,刘律师已经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起诉上海市公安局,因为看守所不让律师见被告,侵犯了律师的会见权。但是律师也知道很难立案。按照现行法律,他父亲聘请的律师不让见,母亲下落不明,但他仍应该有律师辩护,因为这是一个死刑案件。另外也状告了上海市公安局不作为,要代为寻找杨佳母亲。 9月9日上午,上海市二中法院给了杨佳父亲一份判决书。
看了这份判决书后,刘晓原律师表示,对杨佳作案动机,仍然是似明非明。 杨佳的辩护人申请传唤了三个证人出庭作证,但没有获得法庭准允。为此,杨佳以诉讼程序有失公正为由,拒绝回答法庭审理中的讯问和发问,对控辩双方宣读或出示的证据不发表意见,他没有为自己作辩护。 经过庭审举证和质证,法院认定了29份证据。其中被害人陈述四份,证人证言15份。 被害人陈述与十二个警察的证人证言,只有四个人提到了去年十月五日的盘查一事。他们强调盘查有依据,没有殴打过杨佳。
从证人证言所说,刘晓原律师认为,杨佳有可能遭过不当执法行为。 7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之所以会给杨佳做精神病鉴定,是基于谢有明律师的建议。 他认为,在没有合法有效的司法鉴定认定杨佳有刑事责任能力前题下,法院就开庭审判并作出判决,程序显然严重违法。如被告人患有精神病,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按照《刑法》规定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杨佳已经提起了上诉,司法鉴定的合法性,是二审中的关键问题,这可能是本案发回重审的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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