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发表日期 03/10/2008 更新日期 03/10/2008 10:03 TU
9月30日,《新闻联播》用了足足9分钟的时间报道了胡锦涛视察小岗村,考察农村改革发展的情况。在这条新闻中,胡锦涛用他招牌式的不紧不慢的话语对小岗村民说,"我要明确告诉乡亲们,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他还说,"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中国领导人来到30年前土地承包制发源地,安徽凤阳小岗村宣示这一政策,有其象征意义。观察人士称,是中国执政者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进而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明确的信号。
一般认为,在下周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上,这一决策将以党的中央委员会决议的形式被认可,并成为中国政府推进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指导方针。有关消息也称,正在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最终将确认"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农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合法性。" 也意味着,中国农村将可能面临着自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承包制改革以来最大的一次变动。
一直以来,中国主张进一步经济改革的经济学家们主张,还农民以自有选择的权利,改变目前农村土地承包中权利不完全,不稳定的现状。主张市场化取向的经济学家认为,如果这次改革顺利推行,中国农民将获得宅基地及其房产的包括转让在内的全部产权,将可以分享农用土地向工业化、商业化和城市化转变的收益。
目前,中国城市郊区的农村中建设的工商业用房和小产权住宅,将很可能给农民来带巨大的利益。这改变目前城市化中,强行征用农地,农民利益受损,被抛离现代化进程的弊端。赋予农地的流转权,意味着土地可配置到最能发挥其效率的经营者手中,使即有能力的在城市就业和生活的农民,摆脱因土地产权不能流转而加在人身的枷锁,获得转业和城市安家的重要的启动资金。学者们认为,这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的产业化、现代化,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城市化进程,最终解决三农问题奠定了基础。
土地问题,千百年来都是中国的头号问题,无数的朝代更迭几乎都与土地问题有关,即便是在和平的时代,土地问题几乎也是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因素。这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改革,也被反对者批评为农地私有化。
新左派学者李昌平提出,"我主张私有,但我坚决反对私有化。"反对由国家出面,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他提出,"我也不是说绝对不能把产权分开,只是说选择权在农民。中国的土地制度,真的很复杂,必须要把集体所有制搞落实,凡是在否定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搞的其他法律,都只会害农民。"
著名学者秦晖反驳说,"李昌平说要集体所有,我并不反对,关键在于这个集体是不是老百姓自己组织的、能够自由进入、能够自由退出的集体。不许农民退出的集体能叫集体吗?这不就是奥斯威辛吗?"在他看来,只有被迫的和自由的,世界上只有这两种产权,没有第三种。他认为,土地私有化是农民抵抗土地征用的利器,"老实说,最不公平的私有化,中国全部都搞完了,而最可能实现公平的私有化,却坚决不搞。但他们坚决不分,不分的目的就是,他们想圈占嘛。"也有学者则担忧,在市场竞争中,失去土地的农民,将可能失去作为最后屏障的土地,成为流民,引发社会动荡。支持改革的学者则提出,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历史上土地私有化的恐惧完全可以消除。
目前正普及到农村的,今后肯定会城乡逐步一致的社会医疗和养老保障,完全可以使农民不致于因为老病和灾荒而被迫卖掉赖以生存的土地。而以土地作为农民的最后保障,是人为的城乡二元分隔的不公正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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