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发表日期 09/10/2009 更新日期 09/10/2009 13:13 TU
昨天(10月8日),是中国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官方新华社公布了乌鲁木齐7-5事件首批公诉的六起案件的基本案情。
此前的9月2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将“7·5”件中的六起重大犯罪案件中的21名被告人向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提起了公诉。
昨天,新疆官方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采访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波、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彦冰及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透露了基本的案情,和官方的考虑,并表示将“依法处理”。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波介绍了六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2名汉人在内的21名被告,共涉嫌杀害25名无辜市民。
案件一,7月5日晚,嫌疑人阿不都克力木·阿不都瓦伊提在乌市的团结路地段,涉嫌用殴打、杀害5名无辜群众,并放火烧毁建筑物。
案件二,7月5日晚,嫌疑人艾尼·玉素甫等四人先后在4个地点,涉嫌殴打致死5人,还放火烧毁天山区中湾路的一家粮油店,店中躲藏的5人被烧死。
案件三,7月5日22时许,嫌疑人艾合买提江·莫明等11人在大湾南路地段殴打无辜民众,致死2人,并有抢劫行为,此后又纵火烧毁大湾南路的一家汽车销售店,烧毁数十辆。
案件四中,嫌疑人阿力木·麦提玉素普等人,涉嫌殴打致死五人,并放火焚烧房屋。
案件五,嫌疑人艾则孜江·亚森在中湾街多次打砸抢,并用砖块砸、脚踩踏等致死2人,劫取被害人钱物。
案件六则显示了七五事件的复杂和悲剧性。
根据刘波的说法,7月7日15时许,韩俊波、刘波二人听信有暴徒打砸超市的传言,手持棍棒等物聚集在新市区家佳乐超市附近街道,并对无辜的维族民众进行追打,导致肉扎洪·艾买提死亡,库尔班·买买提在被追打时跳楼摔成轻伤。
香港《明报》分析称,虽然两名汉人被告的涉案时间并非是“7.5”当天,但官方在首批起诉名单中,将他们列入被告,是想淡化“7‧5”事件的种族色彩。
截至目前,侦查机关已向检察机关陆续提请逮捕366件575人,检察机关已经批准逮捕281件430人,侦查机关已陆续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55件108人。除首批提起公诉的6案21人外,其余案件正在加紧审查,并将尽快提起公诉。
刘波介绍说,由于“7·5”案件案情重大复杂,多涉及命案、重大财产损失案,犯罪现场点多面广,大量的现场需要勘验,大量物证需要搜集固定,众多被害人的身份及伤情需要司法鉴定,众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抓捕,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量巨大。
因此,检察机关要逐起进行全面审查,成熟一起起诉一起,目前,首批的6案21人就是事实和证据都已经充分的案件。
他还表示,“犯罪分子无论民族、信仰、性别、身份、地位,无论是何犯罪动机和目的、采取何种手段方法,只要实施了刑法所规定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均应当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本台记者的了解,此前,乌鲁木齐民间曾有传言称,有汉人因七五事件中,妻子被残酷杀害,因而在“七七”对维族民众进行报复。
对此,乌鲁木齐官方称,韩俊波的妻子及孩子在“7·5”未受到任何伤害,这种传言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属于谣言。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介绍,“7·5”后,乌鲁木齐不时“传出一些谣言”
她列举称:“7·5”事件死亡人数的问题;绑架孩子、妇女当人质的问题;500把斧头和泼洒硫酸的问题;市妇幼保健医院门口一妇女被剖腹的问题;针刺针管里有进口剧毒物质问题等等”,包括有人在公共场合,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煽动性喊叫“有人扎针”的行为,造成社会瞬间恐慌。
白莉称,这些所谓的传言经官方反复侦查证实,均属谣言。她警告说,造谣、传谣者依据其行为的危害程度等,要负法律责任,除了可能被拘留外,还可能被判刑。
“七五”期间,武警士兵万金刚被杀死,并被评为“烈士”。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彦冰透露,9月18日,涉嫌此案的犯罪嫌疑人麦麦提艾力·伊斯拉穆已在乌鲁木齐山西巷被抓,批捕后,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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