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尼古拉
发表日期 08/12/2008 更新日期 15/12/2008 15:00 TU
在2008年1月1日元旦这一天,之前几经周折才得以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在中国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相关报道在宣传《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时,曾这样形容到:《劳动合同法》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那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了将近一年以后,中国的劳动者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已经因此受益?社会上对这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新现象又有哪些看法?就此,我们综述各方报道,在今天的节目中,予以介绍,感谢收听。
首先需要提到的是,随着中国人素质的提高,民众越来越懂得依法捍卫自身权益。《劳动合同法》的亮点之一,使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有法可依。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国媒体报道,在《劳动合同法》于今年元旦正式开始实施的前几个月,一些企业就已经千方百计地要躲避这部法律的约束。2007年年底,在中国南方,一家大型企业以经济补偿措施鼓励万名员工自愿离职,这一事件当时曾引起大众哗然。直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这才堵住了一些企业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后门。而在此前后,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而出现的劝退、辞退、裁员等类似行为的企业还有很多,涉及各行各业,而且不仅只限于中国内资企业,类似情况在外资企业中也有发生,外商撤资减产的情况出现增多。比如一家原本在中国雇有上万名工人的外资企业,决定将在2009年前把中国境内的两座工厂合并为一,并将把原本打算投入中国的大量资金转投到东南亚国家。与此同时,山东曾发生上百家韩资企业撤离事件,广东也曾出现数百家台资企业搬离现象。
针对以上情况,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劳动合同法》人为干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约,这必然会加大企业用工成本,导致企业倒闭或裁员,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劳动者。一些利润微薄的企业由于无法承受用工成本急剧上升,而被迫倒闭或撤离中国。 为此,有经济学家表示,要提议全国人大修改《劳动合同法》;还有的则表示,应该放缓实施《劳动合同法》。另外,鉴于国际金融危机、逐步扩大至经济危机,有着“世界工厂”之称的中国也深受影响。面对这种形势,中国国内网站在11月中下旬曾报道说,南方某市一名官员,日前公开表示,为协助中小企业度过“寒冬”,要向省政府及中央政府建议放缓《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力度。
就社会上的不同反应,原《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曾对媒体表示,中国《劳动合同法》的所有内容都不属于独创,这部法律没有超出中国现有的劳动关系调整的需求;而在国际上,不用说和发达国家比较,就是和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劳动法律规制仍然松得多。常凯教授认为,这部法律保护了劳动者权益,平衡了劳资双方的利益,在相当程度上考虑了中国现在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需求。
法律生活
多元视角 深度报道
2009年回顾与展望
刘晓波案冲击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