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瑞迪
发表日期 05/12/2009 更新日期 08/12/2009 09:27 TU
珠江三角洲是中国最早尝试改革开放政策的地区。近三十年的发展之后,这里已经是中国最活跃的经济区之一。但是,这种活跃的经济生活也伴随着对环境的严重破坏。而这种破坏也正逐渐影响到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2009年公布其珠三角工业水污染调查报告时指出,丰富的水资源是珠三角地区工业蓬勃发展的主要基础,但珠江遭受的工业污染毒害同样触目惊心。
香港绿色和平组织在香港的项目经理陈宇辉先生接受了我们的电话采访调查结果显示的珠江污染具体情形如何?
陈:我们从五个工业设施外面的排污管抽验了他们排泄的污水和淤泥,察看是否有有毒物质排泄。我们看到了很令人担心的情况。一方面,其中有些金属物超标,另一方面,我们发现了一些目前法律尚没有管制的有毒有害物质,比如说溴化物类的有机污染物。溴化有机污染物最大的问题是它可能干扰人的荷尔蒙,影响生殖系统发展。由于这些物质会内置于人体内,因此,我们的健康就会受影响。
应该强调的是珠江保证着周边地区居民的饮水供应。
陈:那是肯定的。珠江三角洲有大约超过四千两百万人口,饮用水都来自珠江。所以,对于这个地区的居民来说,怎样保护珠江水是非常重要的。
珠江目前的污染是因为含有有毒化学物质。那么,这种有毒化学物质的污染,容易“解毒”吗?就是说,这种污染情况是否可以逆转、可以治理?
陈:对。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对。其实我们最担心的也是这个问题。很多有毒有害物质并不能在大自然环境下自行分解,它们会持久地存在于环境或者生物体,或者人体内。
那么,现在有没有找到具体的治理方法呢?有没有具体的方案?
陈:其实,最重要的是我们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开始管制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因为,正如刚才我提到的,很多有毒有害物质在现行法律中是不受管制的。我们最终的目标是要达到零排放。也就是说,制止这些物质被排放到环境里。具体的做法就是要透过一方面是法律管制,另一方面是停止生产,去推动这些厂商改善生产技术,找到替代品,停止将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到我们的江河里。
为什么法律对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规定限制排放?特别是明知道珠江同时保证着当地居民的饮用水,为什么工厂会将污水排放到珠江里?
陈:现行的法律包含大约六十、七十种污染物或者污染指标,也包括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比如说,水银,铅等重金属。但是,还有很多有毒有害物质不在法律框架里。主要原因可能是当时制定这些法律的时候,中国还没有关注到这些环境问题。但是,其实在外国,这些研究已经很普遍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建议中国政府尽快更新他们的法律框架和规定,管制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制定一个有效的法律框架固然必要,但是,法律的执行也需要一个有效的框架。目前是否已经有这样的框架?是否可能避免治理的同时,污染继续?
陈: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内地,有时候法律已经建立,但是得不到执行。我们注意到具体的执法过程还有局限,还不是很完善。但是,珠三角地区与中国其他地区相比,经济法比较发达,所以,政府可以放到环境执法方面的资源应该是可以提高的。这是在整个政府体制里和资源分配方面还需要加强的地方。另外,如何调动社区的居民帮忙监察法律的落实执行也很重要。所以,绿色和平提倡把一些环境信息放到公众可以看到、拿到的地方,因为,如果所有居民参加监察的话,那么工厂的环境污染就会更困难了。
除了推动政府采取必要措施,调动居民共同努力以外,在发生大规模严重污染事件的情况下,绿色和平组织是否可能作为法人单独起诉,作为直接追究厂方责任的控诉方?
陈:在中国内地,公益诉讼,也就是以第三方或者环境团体的身份起诉的安排还不是很清晰。一些地方可以,但是在很多地方还没有这样的案例。广东省和珠三角地区都没有这样的案例。所以,我们还在考虑不同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已经将污染的资料发给政府,环境部门也做了一些调查。
绿色和平关于珠江水污染的报告发表后,有评论指出,珠江的污染只是中国水资源污染问题的冰山一角。情况的确如此吗?
陈:对。我们知道,在中国,其实差不多超过三分之一的河流,和四分之一的经岸海域都已经受到严重污染。珠江只是其中一条江河。其他,如长江,黄河也是面对不同形式的污染。珠江污染只是反映了问题的一部分,但是,在整个中国,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问题上,还是需要有全国性的法律框架更新,以便监督企业,阻止企业将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到江河里。
那么,这个全国性的法律框架目前是否已经建立?还是仍然处于等待、观望的状态?
陈:据我们了解,环境部门已经在看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问题,但是,总的来说,这些污染问题目前还不在政府很高的行动方案里。我们希望通过绿色和平的工作,可以让中国政府、环境部门,还有关心这个话题的人能够尽快行动,完成制定法律框架,开始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将污水排放到珠江里不需要资金投入,但是,治理已经被污染的珠江则需要大笔资金。那么,治理珠江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有关方面对治理珠江的方案是否支持?
陈:暂时来说,在中国的状况还没有到讨论治理已经污染的江河或区域的阶段。更多地资源是投放在怎样防止污染物的排放。治理可能是中国政府下一步应该考虑的问题罢。
也就是说,现在环保组织的努力还只是在防止企业将更多污水投放到珠江,但还没进入治理的阶段?
陈:对。因为,正如我刚才谈到的,这些污染物排放后会长久的残留在环境里。所以,我们的首要任务还是要减少,或者停止这些污染物再增加排放到河水里。下一个阶段再去看治理方面应该怎么做。
那么,现在是否有治理的方案呢?
陈:据我们的了解,暂时还没有真正地关于怎么治理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对河床或近海海域的污染的讨论。
那也就是说,被污染了的珠江仍然在影响着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陈:有这种可能。比如,这个地区的饮用水,或者食物都有可能受到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既然已经知道珠江水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那么,在水处理过程中是否有一些新的措施?
陈:抱歉。我们没有太多针对饮用水的研究。但据我们了解,在珠三角流域,饮用水的达标情况不是很好。大概只有百分之七十的饮用水可以达到饮用标准。
陈宇辉先生在采访结束时表示,排放污染物的责任首先在企业。任何企业都没有权力向我们的江河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珠三角是很重要的生产基地,产品运往全世界很多地方,所以,国际上的消费者,或者大买家,也可以关心这个问题,透过他们的力量,去要求这些厂家停止排放污染物到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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