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德烈
发表日期 23/01/2010 更新日期 30/01/2010 10:43 TU
李庄从北京到重庆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不久后被打成 “黑律师”,被重庆地方法院一审判处两年零六个月的徒刑。李庄案可以说是中共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发动的重庆打黑运动中的一个插曲,但也可能是一个转折。不少知识分子开始质疑重庆打黑的合法性。一些中国学者批评说,中国重庆的“打黑”已成“黑打”,而李庄律师被一审判刑可能就是“黑打”的最好证据。中国大陆宪政学者秋风,萧瀚在一封致重庆司法当局的公开信中说:“承担司法之职而践踏正义者,是正义的最大敌人”。就李庄案的真相,重庆打黑的实质,重庆当局发动这场运动是否与中国政坛上的权力斗争相关,我们采访了秋风先生。
重庆打黑,从一开始就是一场超越法制框架的政治运动,就是“黑打”,司法也被当成随意玩弄的工具。
秋风解释说:重庆当局从一开始大规模的抓捕所谓的黑社会的时候,法院和检察院在很大程度上都没有遵守法律程序。结果把这样一个本来可以造福于民众的事情政治化,用来达到某些个人的政治目的。因此最后出现了李庄案。
为什么说李庄案是一桩“冤案”,为什么当局那么迅速地决定逮捕李庄,并且迅速地被检察院侦查和起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李庄作为律师,职业伦理促使他去为被告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龚刚模提供辩护,这样一个辩护其实就是要把重庆进行的所谓的打黑活动纳入到一个法制的轨道中,因为律师会对证据提出很严格的要求,这样做当然会妨碍重庆当局作为一个运动的打黑,所以,重庆当局会把一个辩护律师当作犯罪嫌疑人逮捕起来,可能就是李庄妨碍了他们推动的这场“运动”。
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程序,你根本无法确认李庄有罪还是无罪:如果不遵守司法程序办案,你就无法区别政府和黑社会。
李庄案在中国激起那么大的舆论反响,支持的,反对的,旗帜鲜明。秋风一直在思考社会对李庄判决结果的不同反响,他认为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官方的一些媒体一开始就对李庄进行了道德界定,把李庄说成了坏人。而中国民众思考问题时非常重视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如果是坏人,那么你做的事就不是好事。单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对李庄案的处理超越了法律程序,是一种政治化的处理方式,而不是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来处理这个案子。是要抹黑李庄。这样就引起了舆论的分裂尤其是网络舆论的分裂。一部分民众包括秋风在内的知识分子和法律工作者,他们能够看出李庄案不合乎法律程序的一面。秋风说:“我们是站在程序正义的角度,我们并未说李庄有罪还是无罪,我们也不能作出这种判断。但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程序。你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程序,你根本就没有办法去确认李庄有罪还是无罪”。而另外一部分民众的意见就受到最初媒体的报道影响很大,他们认为李庄就是一个坏人,程序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打击他。
李庄以一个律师之身出现在重庆,他要替被告做强有力的辩护,取证,查证,这就意味这他试图把重庆打黑纳入法制的轨道,这就打乱了重庆当局搞政治运动的节奏。
秋风认为,不管李庄的个人道德如何,他能在重庆大搞政治运动这样一种政治气氛下,为一个检察院已经定性的所谓黑社会成员去辩护,而且要去提供一个强有力的辩护,这本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行为,本身就是在维持法律秩序。李庄并不是在帮助一个坏人,假定被告是一个坏人。即使在惩罚一个坏人的时候,也要按照法律的程序去惩罚,否则,政府或者司法部门和黑社会就没有区别。
检察院对堆积如山的证据没有审查和补充审查,就把案子侦结,就匆忙向法院提出诉讼,在庭审时,所有的证人都不出庭,都不进行质证,法院根本没有排除这些失去自由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是否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做出的可能性,而在一日之内就可以审完一个如此重大的案件,这在世界上闻所未闻。
重庆打黑为什么形同黑打?李庄案为什么疑点重重,真假难辨?秋风指出这是司法系统审案时发生了问题。第一点值得思考的疑点,检察院在批捕李庄的时候是不是有充分的证据? 检察院在拿到公安局所提供的证据的时候有没有进行仔细的审查? 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检方对所有的案子都非常匆忙地提出了起诉,而其中的每个案子都涉及到十几个人到几十个人,都是所谓团伙犯罪,可以想象有很多证据,有人证,物证,书证等等。检察院在起诉之前都需要 对这些证据审查和补充审查。但我们现在看到的是检察院只需要十几天,或者两个月就可以把这个案子侦结,然后就向法院提出诉讼。我们可以推定:检察院没有充分地尽到责任。在法院一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匆忙地审结案件,那么多证据堆起来几尺厚,一天就可以审完?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一个法院如此审理如此严重、重大的案件的。仅仅从时间尺度看,重庆的司法机关处理这些案子太轻率,没有严格的依照程序去处理。显然,重庆司法当局是在政治当局的压力下,以政治运动的方式去安排司法程序,这样会存在很大的后遗症。
具体到李庄的案子,审讯时那么多证人没有一个出庭。都不进行质证,而且这些证人都是在公安局控制下,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提供的证言。那么这些证言是否可信,是不是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作证?如果没有一个质证的程序,我们就没有办法排除上述可能性。这是从法理上讲。从常理上讲,法庭本来也应召集这些证人到庭作证,既然这些证人都是在押犯人,是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作证的。法庭就必须要排除他们是不是被威胁,被刑讯逼供才做出的证言。如果没有排除这种可能性,这些证言就不应该采信。但法庭没有做到这一点。这也就是李庄案的判决后来导致很多人改变了原有看法的一个很重要的一个原因。秋风想:中国的民众很多已经明白了程序对于正义的重要性。这个案子的最后发展可能出乎重庆当局的预料。在庭审、李庄的自辩词、以及陈有西律师的辩护词在网上公布后,很多网民和民众的看法发生了变化。大家看到了重庆当局以超越法律的做法来给李庄定罪,实际上李庄并没有重庆方面所说的那个罪。
无论这场政治运动是否和中国高层的权力斗争有多大的关系,只有法制和民主才能救中国。
一些人认为,薄熙来发动打黑一方面他想如果按照法制程序来办,可能会拖延,干脆绕开法律的框架,快刀斩乱麻;一方面这同中国未来的政治布局有关,也许这是一个高层权力斗争的信号。
秋风则认为:我们不清楚权力斗争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格局。但是,不管政治领导人做什么事情,应当致力于推进中国的法制和民主,法制和民主,不仅会保护弱者,其实最终也会保护现在掌握权力的貌似强者的这部分人。中国稍微上一年年纪的人都记得文革,记得三十年前那种无法无天的局面,其实所有的人最后都是受害者。只有法制最后能够救中国,所以,最明智的领导人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构建法律的制度,推进民主的建设。
不是中国的民众不懂得程序正义的好处,而是权力从来都没有尊重过程序。政府官员,甚至掌握财富的人,利用程序来逃避正义,我们怎么能指望普通老百姓去相信程序正义。
在今天的中国,程序正义之多大程度上能被民间所理解,能够真正地深入人心?秋风认为确实在中国人们要接受程序正义是有一定的难度。但他不觉得这是由于民众不理解程序正义的好处,而是因为在中国,长期以来,权力从来都没有尊重过程序。等到过去三十年中国才开始逐渐建立法制制度。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掌握权力的人,甚至一些掌握财富的人,确实经常利用程序来逃避正义,而不是在实现正义。因为制度不健全。比如一个普通市民或农民因为征地和拆迁和政府发生了纠纷,法院有没有给市民和农民提供一个程序的保障,其实没有。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大家理解程序正义的重要性,理解它对法制的价值,对正义的价值。那么,还是要限制权力,而且精英群体也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可能这样地逐渐地假以时日,整个社会就会形成一个共识:程序正义能够保证所有人的权利。
公民广场
20/02/2010 23:29 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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