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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德烈
发表日期 28/10/2008 更新日期 29/10/2008 23:23 TU
杨佳袭警案被视为与瓮安骚乱、三鹿毒奶粉事件并列的2008年在中国发生的三大标志性事件。对这样一桩可能会在西方被看作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在中国社会却激起强烈的反响,网上的舆论几乎都是一边倒的赞扬杨佳。然而,上海市高院在10月20日驳回上诉,维持对杨佳的死刑判决,并上报最高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签署公开信,要求特赦杨佳。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们为此找到了参与『特赦杨佳公民建议书』的起草和修改的中国宪政学者张祖桦先生。张祖桦为我们介绍了提请特别赦免的理由:包括废除死刑或者暂缓执行已是国际社会大势所趋;中国过去有对战争罪犯和其他刑事罪犯实行特别赦免的先例;中国历史中长期存在“留养承嗣”以及国家重要时期特赦的人道传统;有利于改革“警察国家”的国家形象,动员民心,恢复国家元气等等。其中还有很重要的一条理由是签名者认为本案存在不公正的司法制度背景及不公正的司法程序。张祖桦提出一个问题:既然杨佳袭警,杀死警察,案情很清楚,为什么整个司法过程不能严格依法办事,不能够公开公正,不能让家属聘请的律师去会见杨佳?对他进行合法的司法救济,甚至发展到杨佳的母亲到了上海后到现在不知去向的地步。而当局一系列的黑箱操作使不满和疑问愈来愈多。
张祖桦和其他的签名者对在杨佳案中被杀死的干警表示哀悼,但张祖桦认为应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公民会铤而走险,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因此需要反过来思考制度本身的弊端,就是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应该考虑到杨佳案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发生的:那就是法制缺失,没有宪政,公民的权利经常被肆意地侵犯。久而久之,造成一个官民冲突,警民冲突越来越激烈的现象。
张祖桦对杨佳案最后的结果深感担忧。他表示,如果当局罔顾民意,强制的去核准执行的话,这个社会会进一步的撕裂和分裂,民众会更加的不服和不满。甚至对司法制度乃至于对整个政治制度产生更强烈的一种对抗情绪。下面请听这次访谈的全部内容。
张祖桦,宪政学者.公民广场
公民广场
20/02/2010 23:29 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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